因應武漢肺炎疫情 1.進入醫療院所務必配戴口罩(自備) 2.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配戴口罩候診,發燒大於攝氏38度,依衛福部規定轉診至大醫院發燒門診就醫。 3.就診時務必主動告知發病前14日內,是否曾前往中國,並提供旅遊史、職業史、接觸史及是否群聚(TOCC)
*如未據實通報,將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處新台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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